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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綜合新聞

Yt平台傳民眾駕車行駛斗六不讓救護車並闖越紅燈 斗六分局第五組組長做說明

by | 8 月/ 5 日/2025

特派記者 廖雲龍

有關網路社群流傳影片,有民眾駕駛自小客車行駛在斗六市成功路不立即避讓救護車並闖越紅燈,斗六分局第五組組長何圳生受訪說明。

斗六分局第五組組長何圳生說明如下: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二)本件交通違規已接獲民眾檢舉,斗六分局已依法開罰,警方呼籲,駕駛人聽見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警號時,應即減速慢行緊靠道路右側避讓,並暫停於適當地點,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以維護行車安全。

斗六分局第五組組長何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