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車禍九次快,車輛速度過快,將造成駕駛人反應時間不足、視野範圍縮小、煞車距離延長,導致交通事故增加,為避免因超速違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本縣特別針對易肇事路段,新建置5處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
地點如下:

1. 土庫鎮158甲縣道14k+70m處(速限40公里)。

2. 麥寮鄉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223k處(麥寮段) (速限90公里)。

3. 西螺鎮雲24鄉道(西螺森活武樹園區前) (速限50公里)。

4. 四湖鄉160縣道6k+850m處(速限50公里)。

5. 斗六市台3線公路247k+450m處(速限50公里)。
以上5處執法設備將展開為期3個月宣導期,於115年3月15日正式執法取締。
雲林縣警察局也提醒駕駛人,一般道路超速違規罰鍰1200-2400元,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罰鍰12000元-18000元,故駕駛人駕駛車輛時,應注意行車速度,遵守交通規則,以保障行車安全。相關執法路口及取締種類也在雲林縣警察局網站-公告資訊處提供各駕駛人參考,期能有效改善交通環境,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