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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綜合新聞

一言不合開槍傷人 犯後四處躲藏 雲警跨區北上攻堅緝獲主嫌

by | 3 月/ 31 日/2026

特派記者 廖雲龍

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於115年3月21日凌晨,接獲民眾報案指稱轄內發生槍擊案件,且有1名男子受有槍傷,警察局局長黃富村知悉後,非常重視,立即指示分局長吳誌權、刑警大隊長楊承璋、派員共組專案小組全力查緝。

經警方分析研判黃姓主嫌及共犯作案手法及逃逸路線,沿路調閱路口及民宅監視器分析比對,於當日在西螺及彰化地區分別逮捕曾姓、程姓及黃姓等三名共犯,另情資顯示黃姓主嫌可能躲藏在北部。

專案小組對案情抽絲剝繭,詳細調查蒐證及針對逃逸路線調閱數百支民宅監視器,於桃園市、新北市及臺北市等地清查,在本月25日循線得知黃姓主嫌躲藏在新北市三重地區某飯店,經查認情資正確後,立即由專案小組北上埋伏,並持雲林地檢署指揮檢察官郭怡君核發之拘票,於當日23時許,確認黃線主嫌剛入住該飯店且機不可失,立即執行部署攻堅逮捕黃嫌後,隨即帶同黃嫌返回西螺地區住家查扣作案之手槍1支、子彈2顆,全案以槍砲彈刀條例、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向該管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雲林縣警察局局長黃富村表示,守護雲林縣轄內治安的決心,不容有不肖份子挑戰警方公權力,只要敢在雲林縣犯罪,無論躲藏在那個縣市,一定會緝拿歸案繩之於法。分局長吳誌權亦表示,西螺分局轄內民風純樸,為確保西螺地區居民生命、財產安全,警示意圖從事犯罪的不法份子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