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警察分局近日持續加強查緝毒品及危險駕駛案件,短時間內接連查獲2起毒後駕車案件,其中1名涉案駕駛因案情重大,經警方移送後,由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展現警方嚴正打擊毒駕犯罪之決心。


警方表示,其中1起案件係員警巡邏時發現車輛行車搖晃不穩,且有逆向停車等危險駕駛情形,經攔查後發現駕駛神情恍惚,並於車內查獲疑似依托咪酯、海洛因、安非他命等相關物品;另1起案件則因駕駛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同行乘客因撞擊造成頭部受傷送醫,警方並於車內查獲疑似依托咪酯煙彈、毒品殘渣袋及施用器具等證物,原本單純交通事故,當場演變為毒品案件。



經初步檢測,2名駕駛均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不僅危害自身與乘客安全,更對其他用路人造成重大威脅。全案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其中1名犯嫌經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虎尾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危害身心健康,施用後駕車更容易造成精神恍惚、反應遲鈍及車輛失控,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毒品及毒駕案件,強力打擊危害公共安全之不法行為,全力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