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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綜合新聞

雲林警方鐵腕掃蕩毒駕 斗南警分局深夜強力取締

by | 5 月/ 30 日/2026

特派記者 廖雲龍

 今年已查獲57件陽性案件毒品駕車危害公共安全,宛如道路上的「行動炸彈」。為防堵毒駕釀成重大事故,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近日全面提升執法強度,於5月份連續展開「加強取締毒品駕車勤務」,透過夜間路檢與危險駕駛查察,展現警方打擊毒駕的決心。

警方表示,5月26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古坑鄉雲213線與215線路口發現一名黃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違規,員警上前攔查後,察覺駕駛神情異常、情緒緊繃,疑似有施用毒品情形,警方隨即使用新式「唾液毒品快篩試劑」進行檢驗,結果呈現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依法偵辦。

斗南警分局指出,5月15日至5月27日短短不到兩週時間內,警方已在轄區重要路段及治安熱點查獲5起毒駕案件,並依法開立5張毒駕違規罰單。其中1名駕駛因相關事證明確,當場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其餘4名涉嫌毒駕者則已完成尿液採驗,待檢驗結果出爐後,將依法函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斗南警分局今年截至目前,經尿液檢測呈陽性並移送地檢署偵辦之毒駕案件已累計57件,因違反公共危險罪並移送地檢署偵辦之酒駕案件共計54件。

警方指出,施用毒品後駕駛車輛,容易出現幻覺、精神恍惚、反應遲鈍等狀況,對其他用路人安全構成重大威脅。警方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毒駕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者,汽車駕駛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機車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扣駕照;若涉及公共危險罪,依《刑法》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若肇事致人傷亡,刑責將更加嚴重。

斗南警分局長林文智表示,未來將持續強化「取締毒品駕車教育訓練」,全面提升第一線員警對毒駕行為的辨識能力及科技執法效能,並持續執行高強度路檢與攔查勤務,全力防堵毒駕危害道路安全,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他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施用毒品後絕對不要駕車上路,以免害人害己,警方對毒駕行為絕對嚴正執法、絕不寬貸。雲林縣長張麗善也呼籲民眾,毒品不僅危害個人身心健康,更可能因毒駕行為造成無法挽回的家庭悲劇與社會傷害。

她強調,縣府將全力支持警方強化查緝與防制作為,共同打造安全、無毒的交通環境,並提醒民眾切勿因一時僥倖而以身試法,唯有拒絕毒品、拒絕毒駕,才能守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