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雲林警政與縣治發展的歷史建築「原雲林縣警察局」,今(24)日上午正式啟動修復工程。

雲林縣政府於現地舉行開工典禮,由縣長張麗善主持,文化觀光處長謝明璇,以及設計監造單位二重梁建築師事務所、施工單位奕森營造有限公司等共同出席,見證這座官署建築邁入修復再利用的新階段,為雲林縣史館的啟動揭開序幕。



縣長張麗善表示,原雲林縣警察局所在位置前身為斗六區署及警察所。雲林縣政府於民國39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並同步成立雲林縣警察局;現有前棟建築於同年12月興建完成,建物入口一側的東南側牆面至今仍嵌有石碑,題刻「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十二月建 縣長曾紀文立」,為建築興建年代及雲林設縣初期的地方建設留下直接見證。建築其後先後作為警察局及斗六分局辦公廳舍,見證雲林地方治理、警政制度與斗六城市發展。隨著斗六分局遷入新廳舍,原有建築完成階段性行政任務,如今將透過修復延續其文化資產價值。



文化觀光處長謝明璇指出,原雲林縣警察局於民國108年登錄為歷史建築,是雲林警政及地方治理發展的重要歷史見證。歷史建築修復並非單純更新老舊設施,而是透過調查、紀錄及專業修復,保存原有空間格局、材料工法與歷史痕跡,並兼顧建築安全及後續使用需求。本案工期為548日曆天,預計於117年2月完工,縣府將持續督導施工品質與工程進度。修復完成後,並將串聯行啟記念館、雲林縣記者之家、雲中街警察宿舍群等周邊文化資產,形成斗六舊城文化網絡,帶動城市再生與地方發展。

謝明璇進一步表示,在後續活化方面,原址將朝縣史館方向規劃,初步功能構想包括常設展區、特展空間、縣史文獻典藏區、數位典藏及查詢區、多功能研習教室與公共交流空間,兼具典藏、教育及文化交流功能,完整呈現雲林歷史發展脈絡。未來並將結合《雲林縣志》編纂成果,建置地方文史研究平台,推動教育推廣、學術研究及文化觀光。後續將依程序辦理縣史館專業規劃設計,進一步落實空間配置、展示內容及營運使用需求。




監造單位二重梁建築師事務所陳柏宏表示,本案秉持尊重原有形貌及最小干預原則,保存建築歷史資訊與原有特色。前棟磚造及木構造作法反映二戰後衙署與警政廳舍特色,並將入口車寄原貌修復,外牆洗石子、基牆裝飾滾邊、水平出簷滴水線、木製門窗及窗台等細節,呈現現代主義官署建築風格。工程將辦理結構、屋頂屋瓦、門窗外牆、洗石子及裝飾細部修復,並更新水電消防、改善無障礙環境、戶外排水溝與犬走等設施,兼顧歷史風貌、建築安全與後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