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Home
  2. /
  3. 中部綜合新聞
  4. /
  5. 牌照註銷車輛佔用停車格 後湖警強力執法拖吊

中部綜合新聞

牌照註銷車輛佔用停車格 後湖警強力執法拖吊

by | 9 月/ 12 日/2026

特派員 蔡文隆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後湖派出所巡官張明瑋、警員何國瑜於115年8月5日11時12分許許執行巡邏勤務時 ,巡經嘉義市東區忠孝路525號前發現1輛白色自小客車,擋風玻璃前夾著大量的停車繳費單,因此,便下車了解該車情況。

 經現場發現為該輛白色自小客車,停於路邊停車格,擋風玻璃前夾著大量的停車繳費單,有些繳費單早已曝曬到發黃沾滿灰塵,且該車外觀老舊看似已久未行駛 ,於是何員使用警用小電腦查閱該自小客車的牌照,發現該車牌照為逾檢註銷狀態,即該車輛超過定期檢驗期限6個月以上,會被監理機關依法註銷車牌,註銷後整副牌照失效,不得再行駛道路或停放路邊,因此,何員為遏止欠繳高額違規、稅費「霸王車」佔用停車格以還路於民、守護用路安全與權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依法開單告發,並當場將該自小客車牌照拆除並聯繫拖吊車移置保管車輛,附近民眾紛紛對何員做法表示十分讚賞,表示該佔用停車格的霸王車早已停放多日,擋風玻璃前也夾著為數不少的停車繳費單,車主卻都未處理,並表示嘉義市的停車位太難找了,多虧波麗士先生幫忙移除霸佔停車格的車輛,讓停車格提供給予有停車需求的民眾們,何員也向一旁的民眾宣導牌照一旦被註銷,該車牌就失去法律效力,車輛等同無牌車,不得再行駛或停放於道路。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後湖派出所所長翁育達表示:遭吊註銷牌照車輛仍上路行駛,是交通安全的隱憂,遭吊註銷而被棄置的車輛,也易產生被懸掛偽變造車牌,或A車掛B牌等情事,淪為歹徒犯罪作案的不法工具,嚴重危及社會治安,車主還會面臨鉅額的罰鍰,不論是何原因遭受吊註銷處分,車主皆應儘速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檢驗,重新申領新牌才能再行駛道路, 望大家能攜手共同創造道路無礙、人車自在、市容變美、觀光更盛的幸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