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媒體洽詢車禍A2類。
二、發生時間:114年6月24日18時09分
三、發生地點:板橋區成都街與重慶路口
四、案情摘要:

(一)第一當事人蔡O庭(男、34歲、下稱蔡嫌)駕駛5262-號自用小貨車,沿成都街路往實踐路方向行駛,經事故地點時車輛向前追撞前方停等紅燈機車群,與第二當事人蔡OO(男、37歲,下稱蔡民)駕駛PAY-號普重機、與 第三當事人葉OO(男、45歲,下稱葉民)駕駛MXM-號普重機、與 第四當事人林O佑(男、41歲,下稱林民)駕駛BXJ-8號普重機、與第五當事人柯O輝(男、64歲,下稱柯民)駕駛NCV-6號普重機,葉民、蔡民送亞東醫院急救,初步檢傷蔡民左大腿骨折多處擦傷、葉民昏迷;林民、柯民目前傷勢四肢擦傷,尚未就醫。
(二)第三當事人葉OO目前昏迷中,第一當事人蔡嫌駕照記點註銷,其餘當事人持照條件正常,蔡嫌等駕駛均無酒駕情事。
五、處置作為:

(一)本案由本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張家豪依交通事故程序處理。
(二)全案已調閱監視器釐清事故發生經過。

(交通隊副分隊長 黃春龍 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