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Home
  2. /
  3. 中部綜合新聞
  4. /
  5. 白色自小客車任意變換車道擋車輛前面後 又任意驟然減速、煞車 虎尾分局第五組組長說明

中部綜合新聞

白色自小客車任意變換車道擋車輛前面後 又任意驟然減速、煞車 虎尾分局第五組組長說明

by | 10 月/ 3 日/2025

特派記者 廖雲龍

虎尾分局由第五組組長楊季樹,於本(3)日8時30分於駐地新聞採訪區受訪,新聞採訪內容如下:

本件影片顯示之時間、路段是在本(114)年9月28日15時42分許在虎尾鎮縣道158線平和國小路段,內容係一部白色自小客車疑似多次任意驟然變換車道擋在當事人車輛前面後,又任意驟然減速、煞車。

虎尾分局呼籲該民眾可將該交通違規情形影像,上傳至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網站檢舉,如違規事實明確及車籍查證無誤,警方將會依法逕行舉發。

虎尾分局由第五組組長楊季樹說明

虎尾分局呼籲用路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可處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緩,請民眾駕駛各類車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注意號誌、標誌、標線指示行駛,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