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邊攔查 :信義路與廣明街口
逃多遠:直線1公里許,尾隨遶行約2分鐘2公里左右
罰鍰各項跟加總金額(最高罰多少):
(一)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有礙駕駛安全行為:1張
(二)紅燈右轉:1張
(三)轉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6張
(四)無照駕駛:1張
(五)毒駕肇事致人受傷:1張
(六)不服稽查取締而逃逸:1張
最高加總共11張、罰18萬600元


一、案由:媒體洽詢員警攔查車輛不停案
二、發生時間:115年5月19日19時04分。
三、發生地點: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245巷口

四、案情摘要:
本分局信義所警員擔服巡邏勤務,於18時58分行經板橋區信義路與廣明街口發現普重機PAU-駕駛使用手機且行跡可疑,遂上前實施攔查;惟該車拒檢逃逸,並加速朝四川路方向逃逸。 隨即啟動攔截圍捕機制,並指示相關同仁於安全距離後方尾隨監控;後於19時04分許犯嫌撞擊員警機車後倒地,支援同仁當場逮捕犯嫌,並通知本分局交通分隊派員到場協助處理。 (二)攔截圍捕過程中,犯嫌陳OO(男、23歲)騎乘普重機車PAU-號攔檢不停拒檢逃逸,隨後於上述時、地駕車撞擊員警警用機車。

現場經實施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現二級毒品依託咪酯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將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毒駕)、傷害罪及毀損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另針對陳嫌違規部分計舉發拒檢逃逸1件、闖紅燈1件、無照駕駛1件及駕車使用手機1件等違規。























